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启动:促消费、添年味******
中新网太原1月18日电 (高雨晴)1月17日晚,由山西省商务厅主办的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启动。此次活动以旅游、娱乐、美食、购物为主线,通过现场展销、技艺展演、互动体验、文创展示、直播带货等,融合古城旅游、线上直播,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促消费,进一步推动乡村e镇品牌打造,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和消费共振。
山西省商务厅厅长王宏晋致辞。 高雨晴 摄为了积极搭建消费促进平台,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丰富节日市场供应,山西省商务厅举办“2023太原古县城年货节暨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全省加快企业复工复产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山西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本次活动借助太原古县城花灯会,以年货节为主题,以电商直播、老字号推广、农旅融合等为抓手,以乡村e镇区域公用品牌推广为重点。活动设置乡村e镇、“品味老字号”主题展馆。
乡村e镇网红直播大赛颁奖典礼现场。 高雨晴 摄其中,乡村e镇主题展区对全省100个乡村e镇所在县(区)的农副产品、生鲜水果、名优特产等进行广泛展示,向全省人民讲好“山西故事”,展示“山西好货”,让年味更浓。同时,为乡村e镇引流,拓展各地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知名度,促进山西产品“走出去”。
“品味老字号”主题展馆将通过开展老字号技艺展示、文化体验、网上直播带货等,促进消费者对老字号的认识和了解,提升老字号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参展老字号包括六味斋、荣欣堂、冠云、宁化府、老香村、永祥和、云冈、林香斋、鑫炳记、奇人傅山、堡子酒等。
图为霍州年馍 高雨晴 摄回顾过去一年,山西省商务厅厅长王宏晋说,2022年全省商务系统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一揽子”促消费活动。包括以家电、汽车、线上线下零售为主的政府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品鉴山西美食·晋享山西味道”餐饮品牌推广活动。
据介绍,2022年全年发放政府数字消费券25.05亿元,带动消费268.41亿元;累计发放汽车消费券6.49亿元,拉动汽车消费160.56亿元;累计发放家电消费券4.7亿元,拉动家电消费33.8亿元。实施电商主体培育工程,推动网络零售成为消费新增长点。
游客走进乡村e镇展馆。 高雨晴 摄同时,山西打造了7个省级夜经济试点城市、18个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运城市、太原市被确定为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太原市便利店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二(厦门、太原、东莞、广州、长沙),成为我国北方唯一进入前五名的地级市。
“一系列的促消费活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带动效果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振了消费市场的信心,加快了服务业的复苏。”王宏晋表示,2023年,山西省商务厅将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贯彻落实好国家和山西省促消费系列政策,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消费和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图为大同阳高农副产品 高雨晴 摄本次活动由太原龙投集团和山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太原市商务局和太原市晋源区政府协办,将持续至2月14日。(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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