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零时起珠澳和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中新社珠海1月5日电 (记者 邓媛雯)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日发布《关于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称,从1月8日零时起,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通告称,依据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现就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珠澳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澳门入境人员,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
(二)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
(三)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的措施,但生成“通关凭证”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
二、珠港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跨境学童除外),在出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关。
(二)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需提前预约。(完)
宁夏警方破获当地首例邮寄贩卖新型毒品案******
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1日从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获悉,吴忠警方日前破获宁夏首例邮寄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贩卖毒品案,在广东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人,协助内蒙古警方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
警方介绍,2022年8月,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络上贩卖“上头”的电子烟油。获取线索后,禁毒大队立即开展工作。犯罪嫌疑人手段隐蔽、狡猾,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侦查人员通过摸排调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员苏某某的身份,随即侦查人员赶赴广东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对其通过网络贩卖毒品“上头电子烟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其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吸食,并以几千元不等的价格向宁夏、内蒙古等地多次贩卖该电子烟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侦查人员继续扩建侦查,进一步深挖该案涉及的下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并协助内蒙古警方,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该案已宣判,苏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未遂),被利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