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川渝港澳青年双创联动发展论坛举行 推动四地青年共谋发展******
中新网成都12月21日电 (记者 何浠)以“青春奋进正当时 双创联动谱新篇”为主题的2022川渝港澳青年双创联动发展论坛21日在四川、重庆、香港和澳门四地以“线下+线上”的方式举行。论坛通过宏观战略宣介、人才政策解读、双创经验分享、现场招聘对接等方式,推动四地青年双创联动,共谋发展。
四川省港澳办主任崔志伟在成都会场表示,四川坚决贯彻中央港澳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与港澳地区合作交流,特别是川港合作会议机制和川澳合作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四川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关系持续深化,人文交流日益密切,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形成了“政府规划、机制牵引、各方参与、互利共赢”的良好格局。
四川高校香港学生联合会创会主席肖羲清自2015年至今,先后组织开展200余场川港青年交流活动,协助15个香港青年创业团队约30名香港青年落地成都发展。他表示,成都市场竞争更小、市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较强,人力成本、生活成本更低,更适合刚起步、有梦想的年轻人。
活动现场。 四川省港澳办供图论坛上,川渝港澳部门、川渝两地发展改革委、人社等部门介绍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建设情况以及川渝两地就业创业政策等有关情况,与会代表们还围绕自身所在领域,从不同的角度分享了对创新、创业、成长、发展的认识,为青年创新创业贡献良策。
通过分享,大家纷纷表示,将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大局,担当作为,联合更多青年朋友来川渝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真正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前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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